廣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
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桂建院辦〔2017〕55號)
(2017年12月20日第24次院長辦公會審議通過)
為建立健全學校應對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應急處置行為,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應急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學校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損失,保證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依據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廣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章,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校應對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我校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指自然災害發生對學校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害,對教學秩序造成影響的事件。自然災害包括旱澇災害,臺風、雷電、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地震、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二、組織體系
在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與事故災難與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的領導下,由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自然災害類事件的處置工作。
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成員組成具體如下:
組 長:分管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學校領導。
副組長:后勤管理處(安全保衛處)處長、黨委辦公室(學院辦公室)主任、學生工作處處長、黨委宣傳部部長、各系(部)負責人。
成 員:后勤管理處(安全保衛處)、黨委辦公室(學院辦公室)、學生工作處、黨委宣傳部、各系(部)相關工作人員。
職 責:負責全校自然災害事件的處置工作;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救護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指導、督促、檢查自然災害防范處置等工作。
應急處置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各執行工作組。
(一)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后勤管理處(安全保衛處),相關工作由后勤管理處(安全保衛處)協調;黨委辦公室(學院辦公室)及其他相關部門協同配合。
職 責:負責傳達指令、信息反饋等工作;綜合協調各工作小組救援工作;做好向上級和有關政府部門報送信息、請求指示和援助等工作。
(二)執行工作組
執行工作組分為綜合協調組、救援物資保障組、應急搶險組、緊急避險疏散組、輿情管理組等5個執行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組 長:黨委辦公室(學院辦公室)主任。
副組長:黨委辦公室(學院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相關系(部)、部門負責人。
成 員:黨委辦公室(學院辦公室)、相關系(部)、部門工作人員。
職 責:負責在政府和部門發布自然災害災情預報后及時發布防御躲避通知,做好預警工作;災害發生后協調各方開展救援工作;及時將災情報送上級部門。
2.救援物資保障組
組 長:后勤管理處(安全保衛處)處長。
副組長:后勤管理處(安全保衛處)分管副處長、財務處、黨委辦公室(學院辦公室)負責人。
成 員:后勤管理處(安全保衛處)、黨委辦公室(學院辦公室)、財務處等工作人員。
職 責:負責儲備或及時購置應對自然災害事件的必須物資設備。特殊應急物資應由專人保管,保證物資、器材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資存放合理,通道保持暢通,物資運輸便利、安全。
3.應急搶險組
組 長:后勤管理處(安全保衛處)處長。
副組長:后勤管理處(安全保衛處)分管副處長、物業部門負責人、相關系(部)、部門負責人。
成 員:后勤管理處(安全保衛處)、物業部門、相關系(部)、部門工作人員。
職 責:負責及時組織學校保衛人員和物業保安人員中的青壯年組成搶險應急隊伍,在災害發生后立即投入搶險工作;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同時應確保自身安全。若事態難以控制,應立即請求政府救援。
4.緊急避險疏散組
組 長:學生工作處處長。
副組長:學生工作處分管副處長、相關系、部負責人。
成 員:學生工作處、相關系(部)工作人員。
職 責:負責統一組織和指揮師生員工迅速、有序疏散到避難場所。
5.輿情管理組
組 長:黨委宣傳部部長。
副組長:黨委宣傳部分管副部長。
成 員:黨委宣傳部、學生工作處、相關系(部)、部門工作人員。
職 責:加強輿情管理,防止自然災害事件謠傳或誤傳,保持學校穩定安定。
三、處置程序
(一)預報后的應急處置
接到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發布自然災害災情預報后,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發布防御躲避通知,必要時組織師生避災疏散;
2.做好相應應急防范工作,儲備必要的災害搶險物資設備;
3.開展災情監測工作,隨時進行防災應對;
4.穩定師生情緒,防止自然災害事件謠傳或誤傳。不信謠、 不傳謠,避免發生衍生災害,保持學校穩定安定。
(二)災害發生后的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立即展開救險減災工作。同時收集災情數據,根據災情嚴重程度,將災情和應急情況及時報當地政府并請求救援,同時上報自治區教育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1.根據災害嚴重程度,及時采取部分停課、全校停課等措施,統一組織和指揮師生員工迅速疏散到避難場所;
2.積極開展自救、互救。立即組織應急隊伍、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
4.當政府相關部門到達現場并負責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時,積極配合,做好道路引領,協助維護秩序等協助處置工作;
5.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轉移、安置工作及師生員工心理疏導工作;
6.根據災害實際情況,及時做好災后善后工作,盡快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四、善后處理
妥善解決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影響,盡可能地滿足師生合理要求,安撫師生情緒,恢復校內正常秩序。
五、報警電話
(一)學校警務室24小時值班電話0771-3395525。
(二)學校醫務室24小時值班電話0771-3392506、18878789120。
(三)火警電話:119。
(四)報警電話:110。
(五)急救中心電話: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