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桂建院辦〔2017〕35號)
(2017年11月28日發布并施行)
第一部分 總 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機制,提高我校保障校園安全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我校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學校的安全與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應急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校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四、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危及我校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危及學校甚至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一)突發公共事件類別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學校特點,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自然災害。可能或者已經發生的對我校建筑設施、師生員工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洪澇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災害以及由地震誘發的各種次生災害等。
2.事故災害。學校樓堂館舍內發生的火災、建筑物倒塌、擁擠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園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溺水事故;各類大型群體活動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后勤供水、電、氣、熱、油等事故;有毒有害氣體及危險化學品引起的中毒、爆炸、危險品泄漏污染等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故;以及其他影響我校安全與穩定的安全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學校內突發群體食物中毒、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因校內外環境污染造成我校人員急性中毒事件;以及在校園內或學校所在地區發生的、可能對我校師生員工健康與生命造成危害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校園內外涉及師生的各種非法集會、游行、示威、請愿以及集體罷餐、罷課、上訪、聚眾鬧事等群體性事件;恐怖襲擊事件;師生非正常死亡、失蹤等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發公共事件;以及其他可能會引發影響學校和社會穩定的事件等。
5.網絡與信息安全以及輿情事件。利用校園網絡發送有害信息,進行反動、色情、迷信等宣傳活動;竊取國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事件;針對校園網絡和信息系統發生的有害程序事件、網絡攻擊事件、信息破壞事件、信息內容安全事件、設備設施故障和災害性事件;網絡輿情事件等。
6.教育考試安全事件。國家統一考試和學校組織的統一考試中,在命題管理、試卷印刷、運送、保管、評卷組織管理等環節出現的試卷(答卷)安全保密事件、違規事件,以及在考試實施中出現群體舞弊、阻礙考試等影響考試及社會穩定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
7.其他影響學校安全與穩定的突發公共事件。
(二)突發公共事件級別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III級(較大)、IV級(一般)。具體級別劃分由各專項應急預案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分類確定。
五、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
維護師生員工根本利益,保護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是我校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預防和最大限度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對師生員工的危害,是各系、各部門的重要職責。
(二)預防為主,群防群控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把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我校日常管理中,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警分析,做好預案演練,提高防范意識。建立健全我校各系、各部門聯動協調機制,形成系統聯動、群防群控、全方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局面。
(三)統一領導,快速處置
建立健全校級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應急管理體制,形成以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為核心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全面負責我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工作。一旦發生重大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四)科學規范,依法處置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提高應急管理水平,更好地維護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處理突發公共事件,要堅持從保護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的角度出發,依法開展工作,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必要時可請求公安、司法等部門介入和援助。
(五)加強保障,增強建設
從制度上、組織上、物質上全面加強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措施保障。在物資、經費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強硬件與軟件建設,增強工作實力,提高工作效率。
六、應急預案體系
(一)我校總體應急預案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行政部門應急預案,結合我校實際制定的總體應急預案。
(二)專項應急預案
我校相關部門在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根據我校總體應急預案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定的各專項應急預案。
(三)具體工作應急預案
針對某個時段、某項具體工作或舉辦大型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主管、牽頭或主辦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
各級各類應急預案應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部門適時修訂、完善。
第二部分 組織體系
一、領導小組
(一)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 長:黨委書記 院長
副組長:副職校領導
成 員:各黨群、行政、教輔、教學部門負責人
主要職責:在上級部門統一領導下,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本校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部署各有關部門迅速依法處置校內發生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維護我校安全與穩定。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委辦公室(學院辦公室),由黨委辦公室(學院辦公室)負責人任主任,黨委宣傳部(信息中心)、教務科研處、學生工作處、后勤管理處(安全保衛處)等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
主要職責:按照領導小組的部署,負責應急管理各有關機構、部門的綜合協調;負責與校外有關機構聯絡;負責上傳下達和校內外信息傳遞,收集、整理動態信息并及時匯總,提出處理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并向領導提出對策建議;負責協助領導小組做好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有關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調動應急力量;負責指導應急宣傳教育、應急演練、隊伍培訓等應急體系建設。
二、各應急處置工作組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領導小組下設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組。在預測將要發生和已經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嚴重程度以及涉及的部門情況,成立由主要校領導或分管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應急處置工作組。
主要職責:在上級部門的統一指揮下,負責相應的我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負責指導校內各系、各部門健全事故安全的預防預警機制;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我校應對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相應行動;負責對事故災難防范處置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必要時進入現場協調處置,控制事態發展;負責積極配合政府有關職能部門進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研究向上級和有關政府部門報送信息、請求指示和援助等事項;負責研究對外公布、公開與事件有關信息的口徑及發布時間、方式等;負責會同領導小組辦公室總結評估應急處置工作。
(一)事故災難與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后勤管理處(安全保衛處)處長、黨委辦公室(學院辦公室)主任、學生工作處處長、各系負責人任副組長。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后勤管理處(安全保衛處),相關工作由黨委辦公室(學院辦公室)協調,其他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工作組辦公室主要負責傳達指令、信息反饋等工作,綜合協調各工作小組的救援工作,做好向上級和有關政府部門報送信息、請求指示和援助等工作事宜。
(二)公共衛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后勤管理處(安全保衛處)處長、各系負責人任副組長。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后勤管理處(安全保衛處),相關工作由后勤管理處(安全保衛處)協調,其他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工作組辦公室主要負責傳達指令、信息反饋等工作,綜合協調各工作小組救援工作,做好向上級和有關政府部門報送信息、請求指示和援助等工作事宜。
(三)社會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后勤管理處(安全保衛處)處長、黨委辦公室(學院辦公室)主任、學生工作處處長、各系負責人任副組長。工作組辦公室設在黨委辦公室(學院辦公室),相關工作由后勤管理處(安全保衛處)協調,其他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工作組辦公室主要負責傳達指令、信息反饋等工作,綜合協調各工作小組救援工作,做好向上級和有關政府部門報送信息、請求指示和援助等工作事宜。
(四)網絡與信息安全、網絡輿情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黨委宣傳部(信息中心)部長、各系負責人任副組長。工作組辦公室設在黨委宣傳部(信息中心),相關工作由黨委宣傳部(信息中心)協調,其他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工作組辦公室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