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為切實加強考試管理,確保期末考試安全有序進行,請做好以下工作:
一、強化保密意識,確保試卷安全
按要求妥善保管試卷,加強對涉密人員和考務人員的保密教育,按照“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到任務到崗、責任到人,試卷交印、保管、發放、領卷等接觸試卷的環節都要有簽領登記,確保試卷安全。
二、加強考風考紀教育
加強學生考風考紀教育,請各系在系部宣傳欄中醒目張貼《考場規則》(見附件1),并以班級為單位認真組織學習,督促學生自覺遵守考場紀律,避免作弊、違紀等現象發生。提醒學生參加考試務必攜帶有效證件(學生證或身份證),無攜帶有效證件的須出具《學生考試證件遺失證明》(見附件2),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三、做好考前培訓,合理安排考場
各系(部)要認真組織培訓監考員學習《監考守則》(見附件3),明確職責,強調紀律,但凡擔任監考工作的教師原則上不得隨意調換或請假,特殊情況需調換或請假的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報教務科研處備案。
考核形式不同的科目不得安排在同一考場,同一門科目考場如不能錯開安排座位的,可采用A、B試卷。每場考試須按規定表格在考場門外張貼《考生名冊》(見附件4),要求學生嚴格按座位號就座。
四、做好考試工作安排
考查科目的考核須在2018年7月6日(即第18周星期五)前結束,以便學生集中精力投入考試科目的復習。
考試科目原則上安排在各考試周的星期三~星期五進行,其中公共課程的考試科目考核時間安排在星期四下午。第19周的考試科目考核須安排在星期三~星期五(即2018年7月11~13日)進行。
所有科目的期考安排須在教務科研處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并按要求把期考安排表送交我處教學管理科。
五、規范試卷出題、評閱、質量分析及裝袋歸檔等工作
請做好試卷出題、評閱、質量分析及裝袋歸檔等工作。(具體要求見附件5)。
請及時做好記分冊成績登記、網上成績錄入等各項工作,要求各系(部)于2018年7月17日前,把《考試(考查)質量分析表》(見附件6)以系(部)為單位統一送交我處教學管理科。
附件:1.考場規則
2. 學生考試證件遺失證明
3. 監考守則
4.考生名冊
5. 試卷出題、評閱、質量分析及裝袋歸檔要求
6. 考試(考查)質量分析表
教務科研處
2018年6月14日
/期末考試附件.rar